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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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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楚山林场突发森林火灾
人员疏散应急方案
县森防指: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山火威胁楚山林场时,能够快速有序的进行疏散,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坚决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
二、 适用范围:林口县楚山林场
三、 自然情况
林场共有居民80户,243人,其中老人78人,儿童18人。
四、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周桂林
职 责:负责对楚山林场森防工作的指导
副组长:林政组长 谭廷胜
职 责:负责本场森防工作
成 员:包场干部: 夏元强
职 责:负责对林场各个村屯森防工作进行指导。
包片干部:杨维满 谭廷胜 许淑琴 宋海萍 李建伟 李颖
职 责:负责各个居民小组的防火工作
驻场民警:王立波
职 责:负责带领民兵组织居民疏散和安全保卫工作。
林场主管防火领导:夏元强 谭廷胜
职 责:负责组织林场扑火队开展扑火和点少隔离带等自救工作,负责居民疏散和抢救财产。
村屯负责人:江全石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组
1、 指挥调度组:由夏元强负责。
2、 疏散指挥组:由谭廷胜和杨维满组成,负
责各自责任区人员转移疏散工作。
3、 安全保卫组:由张国峰负责,负责扑火期间贵重
物品的保卫和治安稳定工作。
4、 后勤保障组:由夏元强负责,负责扑火人员的供养。
五、 预案启动条件
当受到大火威胁时,由区森防指总指挥宣布启动应
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六、 应急响应行动
1、林场(乡镇)疏散地应选择多块以上周围没有可燃物的河滩、大地等开阔地带,安全距离要达到200米以上,并设置安全疏散地标志牌,安全区周围要有隔离带,转移地点根据风向不同,居民转移点分为地点一是到原林场子弟校;地点二是到林场休闲广场;地点三是到林场苗圃沟。
2、责任落实。以场所、村屯为单位,由楚山林场领导负责,每个单位成立紧急避险小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工作内容。强调《预案》启动后,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所有成员立即到位,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3、疏散程序。财物转移时首先要转移重要文件档案,后转移贵重物品,做到有步骤、有秩序。人员撤离时按照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居民群众、单位职工的顺序撤离,领导干部最后撤离。居民区要设置紧急疏散方向指示牌,方便居民快速撤离。
4、安全保卫。应急疏散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和点烧隔离带工作,组织民兵帮助居民疏散撤离抢救财产和负责居民区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应急疏散措施
(一)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设清理好居民区及重要设施周围隔离带。
2、在进入防火期前,相关单位要预定好运输车辆,保证状态良好,并备足车辆所需油料等物质。
3、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按照县森防指要求,负责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全体居民熟悉撤离程序和要求,确保《预案》启动后高效运转。要求林场、村屯每季防火紧要期前完成演练。
4、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小组成员必须完全掌握《预案》的启动程序和内容,明确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熟悉自身负责撤离居民的所在位置、人数。
5、依据实际情况,每10户居民由1名林场干部负责。居民撤离后,要逐家逐户核对人数,确保不落一人。
6、时刻保持与前指挥部通讯联络,及时通报火灾发生动态,汇报居民疏散、撤离情况。
(二)疏散期间后勤保障、灾民安置
(1)后勤保障由林场后勤主管场长负责。
(2)灾民安置按照上级有关指示执行。
7、联系电话
(相关人员电话)
书记、场长:周桂林 电话:15945349121
副场长 :夏元强 电话:13836382001
管护组长 :谭庭胜 电话:13836330363
片警 :王立波 电话:13946311898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林口县楚山林场
2014年3月10日